参与卖淫19次赚190万盾,越南一女子获刑5年6个月
2026-09-30 17:11:15来源:网络整理阅读
越南得乐省3名妇女因“容留卖淫”和“介绍卖淫”罪共计被判13年6个月有期徒刑。
9月28日,得乐省第15区人民检察院通报,同级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被告人阮氏七(Nguyễn Thị Bảy)、梁红幸(Lương Hồng Hạnh)和阮氏红(Nguyễn Thị Hồng)“容留卖淫”和“介绍卖淫”一案。
根据起诉书,2025年12月27日约21时,得乐省公安在亚利乡进行行政检查时,当场查获多起在旅馆、咖啡馆内发生的卖淫嫖娼事件。
经调查,警方认定阮氏七曾安排地点供卖淫女在某旅馆从事卖淫活动。从2025年12月22日至27日,阮氏七实施容留卖淫19次,非法获利190万越南盾(合人民币约490元)。
此外,2025年12月25日,阮氏七还在另一处场所为一名卖淫女介绍嫖客,并从中获利50万越南盾。从事卖活动,阮氏七共计非法获利总额为240万越南盾(合人民币约619元)。
对于梁红幸,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租赁一家咖啡馆组织员工卖淫。从2025年11月底至12月27日,共计组织3名卖淫女卖淫148次,非法获利1650万越南盾(合人民币约4260元)。
阮氏红利用咖啡馆组织员工卖淫。从2025年12月初至12月27日,她组织2名女工共计卖淫64次,非法获利730万越南盾(合人民币约1890元)。
第15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“容留卖淫”罪判处阮氏七5年6个月有期徒刑,以“介绍卖淫”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。数罪并罚,阮氏七共获6年有期徒刑。
梁红幸因“容留卖淫”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;阮氏红因同一罪名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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